|

机关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怀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09:41:44 阅读量:1347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人、财、物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办公秩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用电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施工,各部室人员不得自行安装、改装。各部室如因工作需要申请改变用电线路或安装用电设备,须提前告知办公室。


(二)工作人员每日下班时要关掉工作场所的电脑、照明、烧水壶、打印机、复印机、电风扇、电暖器等用电设备电源。


(三)各部室每次使用会议室后,要负责关掉室内照明、空调、音响等电器电源,收拾好会议室卫生。


(四)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域。


(五)各部室规范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并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二、防盗工作


(一)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和工作日、值班期间有急事暂离办公场所,要关好锁闭办公室门窗,严禁将房间钥匙放在门框上方等不安全的地方。


(二)各部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实行定人使用,未经委领导同意,不得转借他人和异地保管。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实行专人保管,使用须履行借用手续。


(三)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安全存放、使用现金、票证等,定期检查账目,确保资金、票证安全;印章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存放印章,使用印章须履行登记手续。


(四)陌生人进入单位必须进行询问,禁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防止发生失窃及其他意外事件。


三、其他方面


(一)出行安全:日常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步行过马路时要遵守信号灯指挥,严禁攀越护栏;驾车期间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酗酒闹事;出差期间,注意防火防水防电防盗,住宿宾馆提前看好消防通道,保护好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值班安全: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规定,发生紧急、突发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社会安全:提倡运用文明用语,反对各种不文明行为。积极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各部室主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负责各室安全工作,各室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工作和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和紧急情况的联络。因责任心不强,管理、操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要逐级追究相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分享到:

©中共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家口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905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