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怀安县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5-01 17:26:03 阅读量:516
4月30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办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会议由县委办常务副主任任永全主持,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高军、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武海斌、副组长王鹏出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重点对存在“三大问题”,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王高军同志代表第一巡察组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反馈,他指出,县委办能够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够团结引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合力,担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但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王高军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以文辅政水平;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机关管理规范化;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四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巡视、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武海斌同志传达了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一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担负着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倒排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即知即改、全面整改。二要完善督查督办制度。被巡察单位要着眼于长远,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确保巡察整改不是“一阵风”。三要严肃问责追责。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公开曝光,让巡察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为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任永全同志表示,巡察组站位大局、立意深远,提出的意见全面细致、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委办党支部下一步将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诚恳接受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对县委办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县委办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二要强化举措,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县委办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全面查摆,逐条梳理剖析,分析形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确保所有问题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不反弹、不回潮。三要不折不扣,不遗余力,全面推动巡视成果转化。县委办将以这次巡察意见反馈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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